越南坚江省59岁的黎文莫(Lê Văn Mót)是越南富国岛(Phú Quốc)公安局前局长,被指控与其46岁的“干妹妹”阮氏恒(Nguyễn Thị Hằng)合谋,通过出售公共土地和防护林地,诈骗4名受害者近1000亿越南盾。
根据坚江省(Kiên Giang)公安部门完成的补充调查结论,黎文莫和阮氏恒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,建议同级检察院依据《刑法》第174条第4款提起诉讼。
调查显示,黎文莫上校于2021年结识阮氏恒,两人因对铜器生意有共同兴趣而熟络。恒来自南定省(Nam Định),家族从事铜器铸造,后到富国市经商,多次寻求黎文莫上校的帮助。此后,黎文莫在社交场合中常称阮氏恒为“妹妹”。
黎文莫 (Lê Văn Mót) ,时任富国岛警察局局长
1、与“干妹妹”的诈骗交易
当时,黎文莫的熟人陈氏美忠(Trần Thị Mỹ Trung)计划购买位于柏通村(Bãi Thơm)的40公顷土地,并委托黎文莫办理土地手续。黎文莫称阮氏恒可以办理此事,并介绍阮氏恒与忠签订合同,约定以1600亿越南盾的费用办理土地手续。
调查机构确认,阮氏恒在收到陈氏美忠预付的160亿越南盾后,提供了“无法律效力”的测量结果,并继续办理后续手续。陈氏美忠将文件交给黎文莫查看,黎文莫鼓励说“没问题了”。由于信任富国市公安局长,陈氏美忠又向阮氏恒转账65亿越南盾。每次转账前,陈氏美忠都会询问黎文莫的意见,并得到“尽管转账”的保证。
调查显示,阮氏恒明知柏通村的40公顷土地属于富国国家公园的专用林地和公共土地,无法办理产权证,但仍以诈骗为目的收取了近220亿越南盾。黎文莫清楚土地的性质,也知道阮氏恒并非公职人员,无法办理土地手续,但仍协助其诈骗受害者。
此外,受害者还向黎文莫赠送了礼物,包括35亿越南盾、1万美元,并委托阮氏恒转账8亿越南盾。然而,在调查过程中,黎文莫承认“收过礼物,但未收钱”。
调查还发现,阮氏恒在为陈氏美忠测量土地时,发现实际面积多出3公顷,便与黎文莫商议寻找买家。黎文莫随后介绍了黎文善(Lê Văn Thiện),以每公顷60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,并称“价格便宜,机会难得”。黎文善与胡越俊(Hồ Viết Tuấn)合资购买了一公顷。
在“敲定交易”后,黎文莫经常发短信催促两人向恒的账户转账,例如“今天早上能转账吗?”、“尽量在今天完成”。每次转账后,受害者都会将确认信息发送给黎文莫,并收到“已收到”的回复。
当黎文善和胡越俊实地查看土地时,称赞“土地很好”,并询问黎文莫如何办理手续。黎文莫承诺“完成手续后,每1000平方米土地价值30-40亿越南盾”,并要求他们向自己的账户转账50亿越南盾。收到钱后,黎文莫将款项转给阮氏恒。
阮氏恒向调查机构供述,她将交易总额110亿越南盾中的70亿转给了黎文莫,剩余款项用于个人消费。
2、类似手法诈骗其他受害者
通过类似手段,黎文莫和阮氏恒将35公顷的防护林地出售给善和俊,诈骗了200亿越南盾。两人还承诺为胡越俊和泰维洲(Thái Duy Châu,胡越俊的朋友)办理土地手续,收取了超过130亿越南盾,尽管他们明知该土地为公共土地,无法办理手续。收到钱后,两人未履行任何承诺。
3、前上校仅承认“收过礼物”
总计,4名受害者向阮氏恒转账近600亿越南盾,黎文莫收到80亿越南盾。此外,阮氏恒还通过虚假承诺,诈骗了其他6名受害者,骗取总额300亿越南盾。
阮氏恒供述,她通过现金和转账向黎文莫支付了近650亿越南盾,但黎文莫未承认。因此,调查机构仅能证明阮氏恒向黎文莫转账了3.5亿越南盾的非法所得。
调查机构确认,案发时黎文莫担任富国市公安局长和市委常委,明知土地无法出售或办理手续,但仍协助恒实施诈骗。“受害者因信任黎文莫才向阮氏恒转账”,调查结论指出。
在阮氏恒诈骗的960亿越南盾中,黎文莫需对近660亿越南盾承担共同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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